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久)

来源:12123违章查询网    时间: 2023-03-07 15:02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

1、交通问题一直被大家所讨论,但是在很多时候,大家并不清楚相关的交通概念,比如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及时的了解这些问题有助于维护大家的利益,同时大家在生活中也应该注意实践相关的法规;以下内容由在线小编为您整理,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

2、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可以,但是关于时间有相关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二)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8条)(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六)机动车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七)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八)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九)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

3、(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扣留车辆的程序(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印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五)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收的,由交通警察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即为送达;现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4、关于交通的相关问题,必要的时候建议您寻求法律的帮助;在生活中的交通问题,通常会涉及到多方的利益,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

5、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助于大家利益的维护,并且能够促进法律的进一步落实;因此大家最好及时的了解相关的信息。

交警是否可以扣留涉事车辆(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久)

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久

1、如果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最长为33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

2、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3、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4、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5、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

6、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7、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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